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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管理文档--《办公邮箱管理细则》

作者:党政办管理员 时间:2021/02/04  阅读量:

第一条  党政联合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党政办”)为单位办公邮箱归口管理部门,各处办配合。

第二条  单位办公邮箱是指单位统一采购的,服务于职员办公、科研、学习相关用途的邮箱系统。

第三条  本细则所称“职员”仅限于以下类别人员:

(1)单位在职职工(含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实际在我单位工作的职工);

(2)学籍仍在研究生院的在读学生;

(3)在读博士后;

(4)由我单位科研人员邀请的长期访问学者;

(5)其他人事关系在我单位的人员。

第四条  科研人员、博士后、访问学者邮箱名统一设置为:名字首字母+姓氏全拼@邮箱后缀,出现重名情况时,名字改用全拼;管理人员邮箱名统一设置为:姓氏全拼+名字首字母@邮箱后缀,出现重名情况,名字改用全拼;学生邮箱名统一设置为:姓名全拼+年级@邮箱后缀。

第五条  科研人员、管理人员、博士后邮箱在入职时开通;访问学者邮箱由邀请人告知管理员开通;学生邮箱由学生处在学生开学前按模板提供名单开通;其他人员一般在入职时开通。

第六条  科研人员、管理人员、博士后邮箱在离职后6个月内注销;访问学者邮箱在在职邀请人同意的情况下注销;学生邮箱在毕业后6个月内注销,由学生处在学生毕业后3个月内提供可注销邮箱名单交由管理员注销。

第七条  邮箱用户原则上应文明使用单位邮箱,禁止将本人邮箱转借他人使用,禁止传递非法信息,涉及单位办公信息的邮件应尽量用单位邮箱传递。

第八条  邮箱密码设置必须包含数字、大写字母、小写字母和符号中三种及以上6位密码;遗忘密码的学生用户请在学生信息管理平台申请密码重置,其他用户请联系管理员重置密码。

第九条  各部门可指定一名部门管理员(系统内设置为部门管理员),负责部门日常办公用的群发邮箱新建、人员列表维护和删除。